关于《肇州县公益性岗位超期服务人员解聘清理方案》的解读

2018-01-19 00:00:00 来源:肇州县人民政府 作者:肇州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肇州县公益性岗位超期服务人员解聘清理方案》的解读

 

    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现状,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肇州县公益性岗位超期服务人员解聘清理方案》,经县政府办签发,于2017330日印发,2017331日施行。

一、制定背景

    制定该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清理一批我县超期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重新核定设置公益性岗位,使公益性岗位人员控制在就业资金能够承担的合理范围内,缓解由于国拨就业专项资金指标大幅度缩减等原因造成的我县就业资金紧张的压力,使公益性岗位形成良性有序的流动,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受益。实施该方案后,将逐步清退超期服务人员,停发其一切就业补贴,估计两年之后才可缓解就业资金紧缺压力。

  二、制定依据

   (一)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1]108号)

第十七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两项组成,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合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额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岗位补贴由当地就业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拨付。

   (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第二章第五条 职业培训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第二章第七条 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第二章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432号)

    第一条 凡在公益性岗位超过三年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原则上要退出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退出的,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四)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以下简称基层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其岗位性质为特定公益性。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2年为一个服务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的,晋升一个岗位补贴档次。

   (五)《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黑财规审[2016]32号)

第七条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但最长不超过5年。

第八条 对行政村配备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兼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给予岗位补贴150元。

   (六)《黑龙江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财际金[2016]69号)

    第一条 进一步明确贷款对象范围 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目前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调整扩大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原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七)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第一条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五条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由适用对象、解聘流程、后续安排、领导组织、工作要求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对本方案适用对象做出了明确说明。

第二部分解聘流程。对终止服务协议人员的条件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对重新核定岗位的流程做了说明,具体规定了续聘留用人员的条件。

第三部分是后续安排。包括推荐就业、政策帮助、新的工资组成几部分,对解聘清理人员的后续安排措施做了详细说明。

第四部分是组织领导。详细介绍了解聘清理小组成员。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对我县各部门在解聘清理公益性岗位人员过程中需要负责的职能做了详细规范。

   

 解读人:肖建莹  电话:854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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