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船营区省级绿化村屯 包保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船营区省级绿化村屯包保责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船营区省级绿化村屯包保责任 实 施 方 案
2010年是完成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任务的决战年,是吉林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的关键年,省政府将在今年对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总结表彰,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必须在4月末前完成全部绿化任务,迎接省、市检查验收。为了充分体现全社会搞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的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今年的20个参加“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村屯的绿化任务将采取重点单位和驻区单位包保的形式来完成。 以下单位为包保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卫生局、执法局、交通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水利局、教育局、环保局、城建局、残联,船营公安分局、船营交警大队、船营工商分局、船营区地税局、船营区国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船营分局、市国土资源局船营分局、吉林供电公司船营供电分公司。 省政府要求参加“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的村屯,通过营造环屯林,开展庭院、宅旁、街路两侧、屯内空闲地造林绿化,基本实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村边有树、路边有荫,乔灌花结合,绿与美结合,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每个村屯需投入4万元的建设资金,区政府决定此项资金由每个建设村屯自行承担2万元;所在乡镇政府承担1万元;包保单位承担1万元。 希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包保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3月末前要主动到包保村屯研究措施,周密安排,工作到位,资金到位,在4月20日前确保绿化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基本实现“白天不见房屋,夜晚不见灯光”的目标,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省、市政府检查验收后,区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