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处置执法暂扣机动车辆的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对涉嫌非法营运、无照经营等违法行的车辆进行了暂扣。部分违法行为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理。现将暂扣车辆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内的暂扣车辆的违法行为人及车辆登记所有权人,应于2021年3月20日前,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权利证书,到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院,电话:010-63828293)接受处理,办结暂扣车辆处理的相关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暂扣的车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