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2】37号)和《桦甸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2020年廉租住房补贴的通告》规定,由低收入家庭自愿申请和街道初审后,经民政、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审核,现对申请2020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进行公示。 如对以上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时限为7天。 举报电话:66247255 66247355 桦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0日 (信息来源:桦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