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漳县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意见》经2020年9月4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9月4日
漳县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整合资金的相关文件及《关于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函》(漳统整办函〔2020〕36号),现就漳县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如下: 一、整合资金额度 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96万元,殪虎桥镇上交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效益扶贫项目资金159.65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 《漳县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共3大项7小项,编制资金755.65万元。其中: 1.产业扶贫项目2小项71.88万元,其中:三岔镇村集体经济15万元,东泉乡产业渠56.88万元; 2.就业扶贫项目2小项366.98万元,其中:劳务输转交通补贴17.66万元,劳务奖补349.32万元; 3.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小项316.79万元,其中:安全饮水项目96万元,村组道路硬化项目140.79万元,户用厕所改造项目80万元。 三、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要求 (一)规范项目管理。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漳政办发〔2019〕59号)相关要求,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公告公示。要通过政府网站、乡村政务公开栏、微信平台等形式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单位、补助标准和扶持贫困户,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县扶贫办负责全县项目的公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及实施村项目的公告公示。 (三)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接到项目安排意见后,要尽快抓好落实,确保各类项目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对于建设工程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关于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要求,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 (四)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
附件:漳县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漳县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xls 漳脱贫领发〔2020〕37号 关于印发《漳县2020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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