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利办发[2020]13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报名、资格初审、专家组评定、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市律师管理机构审定,现将拟入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2月7日(共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司法局人参办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利津县利一路天源油区办大楼1105室。联系电话:0546-5626712。 利津县司法局 2021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