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佛山市禅城区福汇养老院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1-01-25 08:00:00 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禅城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佛山市禅城区福汇养老院举办者:

  我局于2021年1月21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

  一、准予佛山市禅城区福汇养老院成立登记,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604MJL606034J;法定代表人:焦淦华;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四路30号;活动资金:50万元;业务范围:养老服务;与养老服务相配套的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主管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二、证书有效期为4年:2021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如需延续,应于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登记事项需变更的,要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四、请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和开立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我局备案。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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