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产管理局查获一起非法电捕鱼案件

2020-04-07 08:54:00 来源:临泉县人民政府 作者: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4月3日凌晨,县水产管理局在界南新河王台庄段,查获一起电捕鱼案,电捕器和渔获物等被依法收缴。

临泉县自4月1日起开始禁渔,禁渔期限为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通告明确规定:我县泉河、涎河、流鞍河3处渔业水域实施禁渔制度。在禁渔期间,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作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县水产管理局将开展不定期夜间执法巡查,严格落实《刑法》和《渔业法》相关规定,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4月份以来,接到群众举报案件3起,查获电捕鱼案件1起、没收非法捕鱼器具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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