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安发制品有限公司发制品产业化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03-30 15:30:00 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 作者:开发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 概述

1.1 建设项目特点

假发被誉为“头上时装”,作为一种附加值较高的出口产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飞跃式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如今人们选择佩带假发已由被迫注重形象观念发展为更多的追求假发的装饰功能,时尚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帘制品愈来愈受到大众的欢迎,随着爱美女性对时尚的不断追求,造型百变的假发迎合了她们的消费需求。假发不仅可以让年轻女性变得更时尚美丽,还可以遮盖中老年人士的白发和头发稀少,是中老年女性的首选。从我国整个发制品行业发展的态势来看,不管是内销,还是贸易出口,发制品行业发展劲头十足,发展潜力巨大,为当今中国市场希望进行加盟创业的人士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市场商机。

为了进一步拓展太和县发制品产业进程,满足公司配套需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促进区域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安徽富安发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 10350 万元,在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胜利东路南侧,宏业路西侧,建设发制品产业化深加工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3333.5m2,总建筑面积 41500m2,项目预计投产后可年产 100 吨原料发及 150 万条高档工艺发。

本项目已于 2013 年 01 月 21 日获得《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发改工交【2013】7 号,项目已开工,备案文件继续有效)。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地块已建成 3 栋厂房及 1 栋职工宿舍,同时有 1 栋厂房尚未建成,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该 4 栋厂房及职工宿舍始建于 2013 年 10 月,由于施工单位纠纷问题,于 2016 年 12 月停止建设,厂内尚未安装生产设备,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停止建设已超过两年,不予以处罚(详见附件-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富安发制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况说明,2019 年 8 月 16 日)。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安徽富安发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月 30 日正式委托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安徽富安发制品有限公司发制品产业化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了与拟建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项目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于 2019 年 4 月 26日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he.gov.cn)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并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4 日、2019 年 5 月 6 日在新安晚报上刊登了《安徽富安发制品有限公司发制品产业化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19 年 5 月,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安徽富安发制品有限公司发制品产业化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3 项目相关问题判定分析

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建设项目各工艺和设备均未列入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类。据此判定,本建设项目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允许类建设项目。

项目取得了太和县发改委的备案,备案文号:发改工交【2013】7 号。

1.3.2 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胜利东路南侧,宏业路西侧,根据本项目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41222201500091 号),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时项目符合《太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详见附图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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