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有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福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我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经罗源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可申请参加评估;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18年度年报或年报未通过的; 2.2018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具体安排 (一)申请报名。报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材料准备。社会组织按照所属类型对应的评估标准(报名后领取)和现场评估材料目录,认真准备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11月20日前交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现场评估。评估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四)等级确定。罗源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现场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附件:罗源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罗源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2日
(联系人:廖奔琼,联系电话:0591-26821316) 附件 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