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经闽清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招聘一名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服务于梅溪镇。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愿意到乡镇从事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闽清县户籍人口;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材料:应聘者需递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体检:标准按照单位体检通用标准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招聘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联系电话:22310655。 4、招聘方式:对体检合格的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人员,由闽清县民政局统一派遣,并委托劳动派遣中介机构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到县民政局报到。 三、岗位职责及待遇 1、负责梅溪镇养老救助工作,按照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2、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等,工资待遇参照全县劳动派遣工统一标准执行。 闽清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