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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 2017年8月15日
南平市安监局来岚开展涉氨制冷企业
专项治理市际交叉检查
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7〕14号)部署要求,为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8月9日至11日,根据省安办统一安排,南平市安监局副调研员应建明带领检查组来我区开展市际交叉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我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内业资料。随后,对平潭县水产冷冻厂等2家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冷库建设、制冷系统及主要设备维护、电气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组对我区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涉氨制冷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二是冷库建设要符合规范,制冷系统及主要设备要定期维修保养;三是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
(区安全生产与劳动保障执法支队 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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