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分享岚芦政〔2016〕22号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各村、乡(场)直单位:当前,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农事活动繁忙,加之清明即将来临,群众祭祖

2016-03-30 08: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作者:芦洋乡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岚芦政〔201622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乡(场)直单位:

当前,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农事活动繁忙,加之清明即将来临,群众祭祖扫墓、外出踏青、春游休闲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险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越趋严峻,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狠抓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意识。

三、全面设防,严格火源管理。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做到处处设防、人人设防、万无一失。

四、加强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对上报的火情和各种信息要及时处理,清明节期间(4147)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各有关单位应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乡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特此通知

 

芦洋乡人民政府   

2016329 

 

 

 

 

 

 

 

 

 

 

 

 

 

芦洋乡林业站2016年“清明”假期值班安排表

 

时间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联系电话

43

 

郑泽灯

13859060903

44

林仲国

13015718868

45

 

13950345730

 

 

1、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上传下达和值班记录;

2、值班领导应尽心尽责带领本班人员值班,及时处理有关事宜,重大事情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3、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

值班电话:0591-2426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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