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芦政〔2016〕22号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乡(场)直单位: 当前,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农事活动繁忙,加之清明即将来临,群众祭祖扫墓、外出踏青、春游休闲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险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越趋严峻,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狠抓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意识。 三、全面设防,严格火源管理。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做到处处设防、人人设防、万无一失。 四、加强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对上报的火情和各种信息要及时处理,清明节期间( 特此通知
芦洋乡人民政府
芦洋乡林业站2016年“清明”假期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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