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土著鱼管理局及时处理一起非法捕捞玛曲土著鱼类事件

2020-11-17 08:00:00 来源:玛曲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1月16日18时40分,县土著鱼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黄河路加油站斜对面某汽修厂人员捕捞了黄河鱼。接到举报后,县土著鱼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4名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查看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在该汽修厂内发现玛曲土著鱼12尾,经询问,该12尾玛曲土著鱼为汽修厂经营者杨某于11月16日前往玛曲县曼日玛镇途中非法捕捞所获。工作人员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宣传玛曲土著鱼类为全省乃至全国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个别物种已被国家定为濒危物种,向其发放玛曲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宣传资料,现场销毁了捕捞工具。

随后,工作人员和杨某一起到玛曲黄河大桥附近将非法捕捞的土著鱼放生于黄河中。杨某认错态度诚恳,表示是自己的无知导致犯了错误,并表态今后坚决不再违法捕捞玛曲土著鱼,并会带头向其家人及朋友宣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共同关爱鱼类资源大环境,全力维护我县生态持续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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