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发〔2015〕23号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局: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15〕58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政府系统网站自查整改的通知》(甘办函〔2015〕32号)要求,为摸清全县政府网站基本情况,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有关工作,现将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经初步核查,我县发改局、民宗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审计局、地税局、金沙乡、麻邛乡、河坡乡在互联网上有网站(多为万网工程建设)。请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局再核实本级本部门在互联网上是否有网站。(于2015年4月23日前向县政府办上交调查表和承诺书,有无都上报,需盖章签字)。
一、鉴于我县现有网站存在内容空、信息少、更新慢等问题,请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局根据工作实际考虑是否保留网站,如有网站并确需保留网站,请填写附件一上报县政府办,并落实专人负责于25日前将所有栏目信息补齐并每日维护更新。如不需保留网站,自行与相关单位(公司)衔接于25日前永久性关闭网站,并向县政府办公室出具承诺,承诺网站永久性关闭并不再开通。
二、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局网站关闭后如有相关事宜需上网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子栏目,便于各级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如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局有网站未上报且未关闭,全国抽查网站时,将视为非法网站,省、州、县都将受到通报,届时后果由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局自行负责,请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局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毕珂 联系电话:15183608479 QQ:236663036)
附件一:白玉县政府网站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承诺书。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白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