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解决我县新参加工作及正式调入县级机关单位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住房问题,根据县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安排,启动2018年度第二批公有住房配租工作。根据《石渠县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单位初审、公房办复审”的原则,并在全县公示,11月11日,县公房办利用周末时间,组织符合条件的29名干部职工在住建局会议室参加集中抽签仪式,为干部职工派发“双十一礼物” 抽签现场,公房办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全县公有 住房的配租、交房、后续管理等基本情况,明确要求各配置人员严格遵守《石渠县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同时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环境卫生。广大干部职工也要积极主投身到小区管理建设中,从而形成政府引导,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导,住户参与的小区管理模式,最终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小区环境。同时将严厉打击私自将公有住房转租、转让、转借、倒卖的行为,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踊跃监督举报。 本次抽签配租的公有住房主要为公房办收回的部分住房及建设完成的剩余小户型干部周转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