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储备用地G09-QCC01、G11-QCC04地块和东风大道一地块征收补偿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12-18 08:00:00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作者:花都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炭步镇储备用地J10—QCC07地块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2月14日印发了《储备用地G09-QCC01、G11-QCC04地块和东风大道一地块征收补偿方案》(花府办〔2020〕17号)(以下简称本方案),现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广州市花都区储备用地G09-QCC01、G11-QCC04地块和东风大道一地块征收红线范围内地块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协议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及我区有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在本方案第二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中,提出土地补偿(含土地、青苗及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标准,符合上述条例的要求。

  三、形成过程

  《储备用地G09-QCC01、G11-QCC04地块和东风大道一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拟定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分别向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和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征求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后,炭步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05日将修改完善的《储备用地G09-QCC01、G11-QCC04地块和东风大道一地块征收补偿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12月1日通过花都区政府同意并于12月14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储备用地G09-QCC01、G11-QCC04地块和东风大道一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共三章九条规定。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第二章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内容为:(1)明确本方案征地、青苗及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2)明确本方案留用地及留用地返租补贴;(3)明确本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购买方式;(4)明确本方案的奖励及其他经费;(5)明确本方案的其他事项;第三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补偿方法只适用于本项目。

图文解读

储备用地G09-QCC01、G11-QCC04地块和东风大道一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图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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