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北区G358国道沿线风貌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QXHGX-2021-006)

2021-03-23 08:00:00 来源: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gbq.gov.cn 作者:公共资源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北区G358国道沿线风貌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贵港市港北区G358国道沿线风貌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福宏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融资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G358国道沿线风貌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G358国道沿线

建设规模:改造房屋约568栋,内容包括增加坡屋面、外墙面清洁及真石漆喷涂;使用合理化改造、对房屋部分内容整修、现有构件保留性翻新、轻度改造及美化,对危旧门窗拆改、更替性拆除或修形和补砌;对房屋周边适当进行绿化等。

合同估算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100.7084万元(其中:设计费为48.368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3052.3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4月27日至202111月12日。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568栋房屋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各楼栋环境景观指导手册及结构大样施工图、各楼栋施工指导手册设计、示范栋初步设计及概算、示范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全程设计人员驻场技术服务,及568栋房屋外立面(整体或局部)、拆除旧广告牌、安装新广告牌等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2.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应当招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无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设计费支付方式:①完成合同约定设计所有内容后《包括: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各楼栋施工指导手册设计、每栋房屋实施建设菜单、示范栋初步设计及概算、示范栋施工图设计》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设计费的70%;

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设计费的90%。

③项目审计结算后支付完剩余尾款。

施工费进度款支付方式:施工进度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20%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6个月内支付到审定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8.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58140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福宏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西江产业园党群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中强.

服务中心4楼                                        普罗旺斯)77幢12号

邮编: 537100                                 邮编:  537100

联系人:区伟                                  联系人:廖健雯

电话:0775-4255325                            电话:  0775-4269559 

传真:                                        传真:  0775-426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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