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属始安县,唐置灵川县,1954年并入临桂县,1962年复置灵川县。1981年5月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1]44号)将灵川县大圩公社的潜经、草坪2大队和茯荔大队的吴家、杨家2生产队划归桂林市管辖。 1996年,灵川县面积2226平方千米,人口约33.5万人。辖5个镇、8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灵川镇、三街镇、大圩镇、潭下镇、定江镇、潮田乡、大境瑶族乡、海洋乡、灵田乡、九屋乡、青狮潭乡、公平乡、兰田瑶族乡。县政府驻灵川镇。 1999年7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1999]126号)同意九屋乡改为镇建制,原辖行政区域不变。调整后,全县辖6个镇、7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灵川县总人口318036人。其中:灵川镇72205人,大圩镇45194人,定江镇24692人,三街镇18250人,谭下镇34236人,九屋镇23775人,潮田乡22413人,大境瑶族乡11198人,海洋乡22836人,灵田乡23442人,青狮谭乡3955人,公平乡10132人,兰田瑶族乡5707人。 2003年灵川县行政区划(根据当年广西行政区划代码整理) 2005年7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05]190号)同意撤销公平乡、青狮潭乡、九尾镇,设立青狮潭镇,以原公平乡、青狮潭乡、九屋镇的辖区为青狮潭镇的行政区域,青狮潭镇政府驻原青狮潭乡青狮潭村(8月实施)。调整后,灵川县辖6个镇、5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灵川镇、大圩镇、定江镇、三街镇、潭下镇、青狮潭镇、潮田乡、大境瑶族乡、海洋乡、灵田乡、兰田瑶族乡。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12]28号)同意灵田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撤乡设镇后原所辖行政区域不变(2013年实施)。调整后,灵川县辖7个镇、4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灵川镇、大圩镇、定江镇、三街镇、潭下镇、青狮潭镇、灵田镇、潮田乡、大境瑶族乡、海洋乡、兰田瑶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