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2号)《县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息河长办〔2019〕)5号)要求,县水务局组织完成了我县辖区大寨河、底寨河、牛洞沟河、三田河、胜利河、阳朗河共计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划定河流管理范围总面积为0.76平方公里,经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查,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告。 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号 息烽县大寨等6条河流管理范围线界桩(牌)起讫点、坐标、高程及公告牌成果统计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