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新石器时代,方正县有人类活动遗迹。 夏、商、周时期,方正县属肃慎之地。 战国及隋唐时期,方正县属夫余、勿吉、继属靺鞨。 唐、宋、辽及金代,方正属勃海国、女真徙单部及上京路会宁俯曲江县。 元代,属开元路呼尔哈万户府,后属女真水达达路。 明清,方正县属努尔干都司、宁古塔昂帮章京,三姓副部统。 清朝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设省,建大通县,下辖方正泡地区的十旗公田局,大通县属吉林省依兰道。 清朝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以松花江为界划分吉林与黑龙江两省疆域。 清朝宣统元年(1909年)6月,大通县移驻松花江南岸方正泡地区,县以泡名,设方正县,建县城于方正泡南十旗公田中。方正县辖于吉林省。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制,归吉林省直接管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方正县划属三江省。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成立方正县民主政府。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方正划属松江省,辖于哈东专署。 1954年8月,改隶于黑龙江省,始属牡丹江专区。 1979年9月,改属松花江地区。 1991年4月,改为哈尔滨市管辖。 2005年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方正县将松南乡的建国村、伊汉通乡八名村划归方正镇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