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兰区201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2018-11-01 08:00:00 来源:呼兰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黑扶组办【2018】29号)《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我区组成了专门整改工作小组,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剖析,找准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对涉及的资金进行了有效处置和利用。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过程中共发现3个问题。涉及项目1个,资金24万元,涉及相关责任人7人;到目前已经整改了3个问题,7人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4万元扶贫资金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问题整改比例100%,资金整改比例100%。

1、骗取、套取扶贫项目资金

问题概述:重复申报套取扶贫资金107万元。2012年和2013年,呼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先后以二八镇付井村7.2公里村内水泥路申报扶贫开发项目4次,累计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07万元,其中:哈尔滨市2012年扶贫开发项目资金23万元、“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27万元、“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37万元、哈尔滨市2013年扶贫开发项目资金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后并没有立即使用,而是滞留在区财政。2014年7月,省交通厅将二八镇付井村纳入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批复建设资金4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170万元,地方投资230万元。上述扶贫资金作为自筹资金用于二八镇付井村水泥路项目建设91万元,其余16万元返还呼兰区财政局暂存款中挂账至今。

整改措施:8月16日,接到省扶贫办下发的通知后,区委、区政府决定,由区审计局牵头,区扶贫办、区财政金融局、区农林畜牧局、二八镇党委政府、区纪委监委为具体责任承担部门,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盘活闲置资金,立即将区财政暂存款中挂账的16万元资金回收,由区扶贫办安排,用于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前期净地投资。二是由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三是责令区扶贫办对扶贫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8月24日,经区纪委第四届第62次常委会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财政局主管农业科副局长王清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财政局农业科科长王雅楠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二八镇政府镇长马元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区农业局扶贫办主任马玉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二八镇党委书记王大双通报批评;时任付井村党支部书记蒋明坤(因脑梗后遗症,无法进行正常语言交流,不能做笔录,另案处理)、村委会主任赵会民负有直接责任(全家失联,六个月后进行组织除名处理)。

返还的16万元资金已拨付到区扶贫办用于产业项目带动。

2、扶贫产业项目闲置,资金效益发挥不到位

问题概述:扶贫产业项目闲置,涉及财政资金30万元。2013年,呼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二八镇付井村300平方米牛舍修建项目(2012年整村推进贫困村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其它资金5万元,牛舍自2013年9月建成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措施:区扶贫办牵头,二八镇政府及付井村为主体,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乡村共同按要求整改。

整改结果:在区扶贫办和二八镇政府的积极协调下,已将该牛舍租给“哈尔滨市呼兰区王牛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中草药原料储存和种植基地,所得租金用于带动贫困户。

3、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管理问题

问题概述:企业捐赠村级扶贫资金被乡镇政府占用8万元。2013年7月,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八镇政府向付井村捐赠扶贫资金15万元。2013年7月19日,付井村实际收到7万元,有8万元被二八镇政府以借款名义占用。在审计期间,二八镇政府已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

整改结果:在审计期间,二八镇政府已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给二八镇付井村。

(二)责任人处理情况

在审计出来的问题中,共处理责任人7人。其中:直接责任人4人、间接责任人3人。受到党纪处分的3人、通报批评2人、组织处理1人、其他问责方式1人。受到处理的责任人中处级领导1人、乡镇科级领导4人、村级2人。



                     哈尔滨市呼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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