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武汉)和省外其他地区来(返)乐都区人员开展第二轮全面大排查和进一步严格管控的紧急通知

2020-02-07 00:00:00 来源:乐都区人民政府—乐都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文本框: 海东市乐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文件 

 

 


乐冠防指办发〔202014

 


关于对湖北(武汉)和省外其他地区来(返)乐都区人员开展第二轮全面大排查和

进一步严格管控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乐都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从严强化全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湖北(武汉)和省外其他地区来(返)海东人员开展第二轮全面大排查和进一步严格管控的紧急通知》(东冠防指办发〔202017号)及乐都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五次会议精神,经指挥部同意,决定对湖北(武汉)和省外其他地区来(返)乐都人员从严从细从实开展第二轮全面大排查和进一步严格强化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ー、严格开展第二轮全面大排查

进一步加大人员排查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好区级领导联系包片责任、乡镇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直接责任,严格对省外来(返)乐都区人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社区、逐村、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对武汉市和湖北其他地区来(返)乐都人员单独登记造册,深入摸排所乘交通工具详细信息,全面掌握密切接触人员具体信息,做到数据详实、台账清晰,决不允许出现漏报瞒报情况,实现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进一步强化交通站点检疫和联防联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务必做到凡车必查、凡人必验,严格落实“三查两问一登记”,对于湖北来我区和体温超过规定的人员,一律交由卫生部门隔离留观和检测,确保摸排清楚、管控到位。充分运用公安系统、三大电信运营商等大数据信息,全面加强监测管理,及时对接共享信息。要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强化乡镇、村社防控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任务细、责任明。要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不漏一村、不漏一车、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心聚力、众志成城,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严格实行分类隔离制度

对从湖北省来(返)乐都人员,必须全部在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20天以上,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严格实行单人单间隔离方法。对集中隔离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由区人民医院专用救护车辆送往定点救治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留院隔离观察,并按相关流程规范处置。集中隔离人员达到隔离观察期限,并经专业人员判定符合相关标准后,才能解除集中隔离。对120日以后从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重庆、江苏、山东、四川10个省(市)来(返)乐都人员,必须进行14天以上居家隔离,明确乡镇责任领导、村社责任干部、派出所责任民警、卫生室(院)责任医务人员,严格落实“一对一、多对一”管控措施,密切跟踪观察,坚决防止出现漏管失控。居家隔离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6号)要求执行,每天由乡村(社区)医生亲自上门测量体温两次,强化对村医和值守人员必要的防护配备,居家隔离人员有外出采购需求的,由未从省外来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如家庭成员均为省外来(返)人员,由所在乡、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在城市居家隔离人员住所、单元小区门口和在农村居家隔离人员住宅、院落周边、入村口等设置明显的温馨提示和警示标志。要组建微信群,充分发挥好微信群的调度指挥作用,及时了解隔离人员当日身体状况、思想动态和生活需求,安抚隔离人员焦虑情绪,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对出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并做好应急处置。

三、严格劝返省外务工人员

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出拉面务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乐冠防指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要充分发挥好镇、村社基层党组织,各驻外办、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对有返乡意愿但尚未返回的乐都籍在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务工人员,通过发布倡议书、劝戒书、写信、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劝阻,对每一个省外务工人员做好思想安抚工作,讲清楚就地防控的好处和返乡的诸多不利,讲清楚省、市、区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其自觉接受当地疾控部门管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防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和病症、不执行防控措施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惩。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海东市乐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2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国卫办医函〔2020106号)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随访者感染防控
  (一)访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时,若情况允许电话或微信视频访视,这时无需个人防护。访视时应当向被访视对象开展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
  
(二)实地访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时,常规正确佩戴工作帽、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每班更换,污染、破损时随时更换。
  
(三)需要采集呼吸道标本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外科口罩换为医用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
 
 (四)一般情况下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五)现场随访及采样时尽量保持房间通风良好,被访视对象应当处于下风向。
  
(六)需要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检查而密切接触时,可加戴乳胶手套。检查完后脱手套进行手消毒,更换一次性隔离衣。
  
(七)接触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前后或离开其住所时,进行手卫生,用含酒精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至干。不要用手接触自己的皮肤、眼睛、口鼻等,必须接触时先进行手卫生。
  
(八)不重复使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口罩潮湿、污染时随时更换。
  
(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随访者至少须随身携带:健康教育宣传单(主要是咳嗽礼仪与手卫生)、速干手消毒剂、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医疗废物收集袋。
 
 (十)随访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随身带回单位按医疗废物处置。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感染防控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可以选择家庭中通风较好的房间隔离,多开窗通风;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相通的房门时先开窗通风。
  
(二)在隔离房间活动可以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外科口罩。佩戴新外科口罩前后和处理用后的口罩后,应当及时洗手。
  
(三)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好外科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门。不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四)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处于下风向。
 
 (五)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六)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七)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充足的营养。最好限制在隔离房间进食、饮水。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
  
(八)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遮盖口鼻,不随地吐痰,用后纸巾及口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
  
(九)用过的物品及时清洁消毒。
  
(十)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通知,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并记录。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联系隔离点观察人员。
  
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家庭成员或室友感染防控
  (一)佩戴外科口罩。
  
(二)保持房间通风。
  
(三)尽量不进入隔离观察房间。
  
(四)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交流或提供物品时,应当距离至少1米。
  
(五)注意手卫生,接触来自隔离房间物品时原则上先消毒再清洗。不与被观察者共用餐饮器具及其他物品。
  其他人员如物业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需接触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时,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随访者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脱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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