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历史沿革

2019-11-07 14:52:5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魏晓倩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美兰区前身为振东区,位于海口旧城中心(占据旧城区域的三分之二),海口最早的街道、村庄、商埠、商业区,都孕育形成于辖区内的白沙津。白沙津,也称白沙港、白沙门港、白沙渡,又名神应港。早在宋代,已是“商舟所聚处”。白沙,古称氵宜洲图,原属琼山县氵宜洲都的政治、文化、对外贸易中心。民国以后,白沙坊仍是白沙八村(白沙、园尾、桥板、山旺、白沙门、新安、过港)乡政府所在地。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振东区地属琼山县第十一区的永安镇、新埠乡、海甸乡、白沙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琼山县撤销乡镇,成立乡团局。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振东区地属永安镇。次年8月,海甸、新埠并为海甸乡。

  1950年海南岛解放,6月成立海口市人民政府;同年12月,分属市第一区人民政府和第三区人民政府。

  1955年6月1日,撤销市第一区人民政府,将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并为振东、博爱街道办事处,隶属于海口市人民委员会。

  1960年,振东、博爱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中区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为东区人民公社。

  1962年1月,撤销东区人民公社,分别成立振东、博爱人民公社。

  1967年8月,振东公社改称立新公社,博爱公社改为东方红公社。

  1974年2月,撤社建区,立新、红岛公社合并成立立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东方红革命委员会。

  1982年10月,分别成立振东区人民政府、博爱区人民政府。

  1990年11月15日,国家民政部(民行批[1990]101号文)批复同意成立海口市振东区为县级市辖区,是当时海口市三个区之一。

  1991年4月挂牌成立振东区,同时确定了振东区行政区域的界线和区机关部门的调整工作。

  2002年10年16日,根据国务院国函[2002]92号文的批复,以及省政府调整海口市行政区域的批复,海口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振东区,并于2003年1月1日挂牌成立美兰区。(魏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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