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5号)

2020-02-23 08:00:00 来源:乌兰新闻网欢迎您!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安排部署,为统筹做好海西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在指定酒店或居家隔离14天;体温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住院隔离。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14天的不再隔离。

  二、其他省份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隔离7天;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7天的不再隔离。

  三、近14天未出省的省内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不再隔离(有密切接触史的除外);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

  四、海西境内所有人员均须主动扫码(附后)填写相关信息,如实报告旅居史,接受相应的管控,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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