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示通告

2015-01-27 08:00:00 来源:运河先锋 作者:中共拱墅区委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已经区委组织部初步审查同意,根据《拱墅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7日-29日,共3天。
        公示受理电话:88180707(区城中村指挥部办公室)
                                88259819(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中层干部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力量,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拱墅区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拱墅区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拱委办[2012]127号)文件规定,经指挥部党组研究决定,推出指挥部部分中层岗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政治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群众公认、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
二、竞岗职位
企业岗位:动迁部副部长(副科职位)1名。
三、竞岗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积极,业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资格条件:参加竞争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应是在指挥部工作3年以上的正式职工。
四、程序和方法
1、公布方案。方案经指挥部党组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公示后,发至各部室,做好思想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竞争。
2、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竞岗者统一到办公室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3、资格审查。党组依据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该职位须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者方可面试。
4、面试答辩。主要测试竞岗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评委由指挥部领导班子、调研员,区委组织部,区城建系统纪工委相关人员组成。面试测评主要内容: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与气质仪表等,每个项目各占20分,共100分。面试成绩告知本人。
5、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德的考核。民主测评主要对竞岗者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能、勤、绩、廉、作风和综合评价两方面。能、勤、绩、廉、作风五个项目各占20分,共100分。综合评价也为100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计分标准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0分,计分方法为:得分=(“好”票数×100+“较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总有效票数。民主测评总成绩=能、勤、绩、廉、作风成绩×50%+综合评价成绩×50%。
民主推荐主要就是否同意竞岗者担任所竞职务征求意见。民主推荐计分方法为:得分=民主推荐得票数/总有效票数×100。
    德的考核按照拱委办[2012]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人员范围: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6、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按照竞岗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三项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占50%、民主测评占25%,民主推荐占25%),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推出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通过考察谈话、听取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供指挥部党组研究。
8、讨论决定。指挥部党组根据竞岗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德的考核和组织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拟任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9、任前公示。拟任人选在指挥部公告栏及区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10、任职试用。公示结束后,公示对象无问题,或有举报但经调查后其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命文件,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不变更身份。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其试任职务,并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进行。本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指挥部党组的领导下进行。
2、认真组织。各部室要加强对此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宣传和动员,教育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观念,按照指挥部党组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参与。
3、严格标准。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切实把勤政廉洁、群众公认、乐于奉献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4、加强监督。进一步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的,要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本方案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指挥部党组解释。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党组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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