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示通告

2015-02-15 08:00:00 来源:运河先锋 作者:中共拱墅区委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杭州市拱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已经区委组织部初步审查同意,根据《拱墅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2015年2月15日-17日,共3天
 公示受理电话:88259588(区安监局办公室)
                        88259819(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杭州市拱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级干部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力量,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和区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拱墅区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拱委办[2012]127号)文件规定,经拱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推出部分科级岗位开展竞争上岗。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政治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群众公认、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推进安全监管工作。
二、竞岗职位
拱墅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参公岗位、副科职位)1名。
三、竞岗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积极,业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2、资格条件:参加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富力强,为行政(或参公)编制人员现任科员满3年(不含试用期),或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任职时间算至2015131日)
四、程序和方法
1、公布方案。经拱墅区安监局党组研究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发至机关各科室、大队,做好思想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竞岗。
      2、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竞岗者统一到拱墅区安监局办公室报名,每位报名者须填《杭州市拱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报名以个人自荐为主,也可以组织推荐报名。
3、资格审查。拱墅区安监局办公室按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局党组审定,并公布参加竞岗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2人的不开考。
4、书面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大于2人以上,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所有参加竞岗的人员都要进行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等于2人,则直接进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德考核环节。
5、面试答辩。局党组组织面试答辩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答辩测评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水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与气质仪表等,每个项目各占20分,共100分,面试答辩成绩告知本人。
6、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德的考核。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岗者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能、勤、绩、廉、作风和综合评价两个方面,能、勤、绩、廉、作风五个项目各占20分,共100分。综合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计分标准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0分,计分方法为:得分=(“好”票数×100+“较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总有效票数。民主测评总成绩=能、勤、绩、廉、作风成绩×50%+综合评价成绩×50%。
民主推荐主要就是否同意竞岗者担任所竞职务征求意见。
德的考核按照拱委办[2012]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人员范围: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7、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按照竞岗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四项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占20%,面试答辩占30%,民主测评占25%,民主推荐占25%),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推出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8、组织考察。通过考察谈话、听取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党组研究。
9、讨论决定。拱墅区安监局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职位拟任人选,并按规定要求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10、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拱墅区安监局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11、任职试用。公示结束后,公示对象无问题,或有举报但经调查后其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命文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拱墅区安监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
2、认真组织。各科室加强对本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宣传和动员,教育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观念,按照拱墅区安监局党组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参与。
3、严格标准。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切实把勤政廉洁、群众公认、乐于奉献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4、加强监督。进一步扩大广大干部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的,要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本方案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拱墅区安监局党组解释。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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