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丰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程序,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审计局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进行了审计,现就第三批审计合格的养殖场(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长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反映。 联系电话:0551-66671265 特此公示! 附件:长丰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第三批审计合格养殖场(户)名单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