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司法局远程视频探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长丰县司法局远程视频探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层转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长财〔202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sfj202101 2、项目名称:远程视频探视设备采购 3、项目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4、项目单位:长丰县司法局 5、项目概况:远程视频探视设备采购与安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9.4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询价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1年4 月8 日9:00 2、询价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006室(长丰县水湖镇县政务中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 4月6日17:30 按询价要求递交纸质材料至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006室(长丰县水湖镇县政务中心),以满足技术参数后,最低价中标。 五、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长丰县司法局 地址: 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006室(长丰县水湖镇县政务中心) 联系人:韩正勇 电话:0551- 66671145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3、请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 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