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0年退补渔民各项补贴公示(第三批)

2021-01-27 08:00:00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巢湖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40号)文件精神,对居家就业的退捕渔民和组织退捕渔民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按照 2000 元/年的标准分别给予个人和单位补助;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按照 5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跨地区就业(原则上应为跨县级以上统筹地区)的退补渔民,按照 600 元/年的标准给予交通费补助。现将我县2020年度第三批退补渔民各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1月3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异议,请向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51-87337187。

庐江县2020年退捕渔民各项补贴公示(第三批).xlsx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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