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城区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批复》(合编办〔2019〕216号和区委编委会2019年第3次会议精神,瑶海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