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水利局建立健全 水利行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2020-12-22 08:00:00 来源:衡南县党政门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衡南县水利局紧扣扫黑除恶三年总目标,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巩固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清理打击向常态化打击整治转变,保障河湖管理健康有序、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机制。对水利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党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程序和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问题线索及"保护伞"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建立河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在"河长+警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对河湖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公安联络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河湖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结合日常管护工作,利用河湖管理"一张图",引入信息化元素,坚持"整合+适当新建"原则,在全面整合河长制和水利行业信息资源的前提下,新建河长制信息化平台系统,全面提高管护工作水平。新建30个站点分布在全县12条县级以上河流,涉及河道监管、船舶安全停泊区、砂石资源丰富地区等多个工作重点,还引入了无人机水样采集、远程喊话执法等功能。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一河一策"并稳步实施。目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衡南蓝图已初步形成。

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衡南县《河道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持续加强水利行业和公、检、法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式发展。2020年3月,针对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而取江河水或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的问题,稳衡南县水利局与县检察院、公安建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衡南百泰商砼、慧江商砼、旭丰建材、成源建材、玉丰建材、建杰建材等6家企业在两个月内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补交水资源费。6家企业于5月底完成整改工作,并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县水利局建立河道联合执法队伍,会同公安、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洗)砂专项行动》。近三年来,累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8起,行政处罚15万元。2019年5月,县委、县政府对"一江三水"实行全面封河禁采。通过一系整治,河道采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道行洪、航运、水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加强河、湖、库、沟渠、塘坝的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河湖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河湖监督检查管理队伍。

今年以来,县水利局从下属单位抽调15人建立河湖监督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河道常态化巡查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整改14个。实现了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进一步巩固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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