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来和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 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8-05-29 12:41:00 来源:和田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和田行署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来和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有关政策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根本出发点,为吸引疆内外企业来和投资,进一步做大做强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开放水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地区新一轮大发展

关于印发来和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

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根本出发点,为吸引疆内外企业来和投资,进一步做大做强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开放水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地区新一轮大发展,结合和田实际,特制定和田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来和投资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

(一)凡是在和田地区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设备、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凡申办生产型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


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经评估后最高可占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合伙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执行。

(二)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均适用于本政策覆盖范围。当本优惠政策与上述优惠政策有异议时,执行对企业更具优惠的政策,但不可重复享受。

二、财政扶持措施

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从事纺织服装生产、假发、地毯编织、刺绣、制鞋、制袜、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电子装配、特色手工艺品加工的企业及上下游产业等,经营场所工人使用率达到1/10㎡以上且总用工人数达到100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以上的企业。

(一)财政扶持政策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生产经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基础上,和田地、县两级财政在三年内至少筹措1亿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按照入驻企业贡献率给予适当的奖励扶持,奖励期限为三年。

(二)金融支持政策

1.和田地区玖信担保公司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有良好信用及运行较好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2.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给予贷款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产业支持政策

1.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厂房、集体宿舍和公寓等。厂房、集体宿舍,实行前三年免租金,三年后收取优惠租金(最长三年),优惠租金收取标准为:

标准化厂房优惠租金按照第13//㎡、第22//㎡、第3层和第4层以及连廊为1//㎡征收;集体宿舍和公寓优惠租金按照2//㎡征收。

2.为企业提供所需的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水价每立方不超过2.00元;天然气享受居民用气价格;电价执行自治区优惠补贴政策。

3.对企业从内地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人才补贴。对用工超过1000人、且职均年产值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每带动当地50人稳定就业给予1名高级管理人才每年10万元奖励补助(含自治区补助),一家企业最多补助20名高级管理人员,最长奖励补助三年。

4.对制鞋、织袜、服装生产、小电子加工等产业(含产业链项目)的企业根据员工培训培养过程中掌握技能难易程度给予每名员工100元至300元的培训期间原料损耗费(袜子生产100元、服装和小电子产品加工200元、鞋子300元)。

5.员工培训补贴按照不超过每人2400元标准给予补贴。

6.员工培训期间,企业只承担不低于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费,培训期最长为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460/月。

7.对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资金进行百分百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8.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和田境内生产的外贸出口商品,每出口创汇一美元给予0.15元人民币的奖励(含自治区奖励,按照实际出口海关报关单结算)。

9.运输补贴按照自治区规定标准执行。对自治区未做运输补贴明确要求的产业,可根据贡献率一事一议确定。

三、行政性支持政策

(一)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在和田工作满一年,在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可享受和田本地医疗、教育、社保等优惠政策待遇。

(二)在同等条件下,本地商品优先列入政府性采购商品目录;对企业间相互使用本地产品根据效益给予使用企业一定的奖励。

(三)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投资方申请办理行政事项的,和田地区各部门必须在收到投资方有效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批复或给予明确答复。

(四)实行治安承诺制度。公安部门与辖区内企业签订治安合同,明确治安责任人,作出治安承诺。对向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干扰施工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为投资者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气、热、通讯等条件,有关部门予以优先安排。

四、其它

(一)本政策涉及的奖励、扶持、补助等资金事宜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二)本政策由和田地区招商局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

(三)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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