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9】38号文件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19】56号)文件要求,经逐级公开推荐和审核,拟决定向市人社局提报陈春华等319位同志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
中共东明县委组织部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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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9】38号文件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19】56号)文件要求,经逐级公开推荐和审核,拟决定向市人社局提报陈春华等319位同志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
中共东明县委组织部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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