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平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27 00:00:00 来源:昭平县人民政府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昭平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昭政办发〔202011

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平县202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昭平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昭平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9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贺农发〔20202号)精神,结合昭平县实际,为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与要求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已列为自治区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20206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数计划实施面积20.8万亩,具体补贴面积以各乡镇实际核查面积为准。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局面明显改观,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基本保持稳定。

二、责任分工

(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负责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补贴政策绩效考核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受理信访等工作。

(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耕地等有关资料。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本乡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补贴对象、依据、标准、方式、用途

(一)补贴对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补贴。但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鉴于我县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补贴依据按本县上年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市下达资金总量,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核减面积后进行分配,确定补贴标准。

(四)补贴发放:乡镇财政所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

(五)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

2.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

4.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四、工作重点

(一)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补贴面积的登记、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程序。

1.准确把握补贴对象,落实补贴公示制度。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430通过补贴网系统向县级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

2.严格补贴面积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3.按程序报审和批复。各乡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对各乡镇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4.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于2020630日前发放到农户的专门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5.完善档案管理。县、乡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收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乡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落实好国家惠民政策,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昭平县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龚红梅  副县长

        陆鹏程  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盛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黄超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叶德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接成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吴立平  昭平镇镇长

覃邦余  文竹镇镇长

毛湘婷  仙回瑶族乡乡长

刘庆发  走马镇镇长

彭达长  黄姚镇镇长

黄杰宗  樟木林镇镇长

刘家爱  凤凰乡乡长

钟小年  北陀镇镇长

胡有贵  富罗镇镇长

    马江镇镇长

    木格乡乡长

贝丽英  五将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德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改革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宣传解释、问题反馈等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乡镇和村干部群众进行沟通,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县、乡镇按要求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等工作。

3.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数据审核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任务落实、项目组织和监督考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乡镇到户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配套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采集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相关银信机构负责根据财政部门的委托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严格落实配套措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乡镇及村组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村委会负责种粮面积的统计、核实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要建立乡镇、村农业补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严格奖罚细则。要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5.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密切跟踪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落实工作进展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6.及时报送材料。一是上报本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村委及有关单位对2020年补贴面积核实、公示和信息录入,于2020430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二是报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请各乡镇财政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715将本辖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三是按时完成年度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各乡镇于2020720完成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绩效自评工作,将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总结和年度补贴资金结余情况,一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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