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历史沿革

2019-12-01 19:17:57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公元前111年以前,今金平县境为傣族古国“勐达光”(汉译“哀牢国”)属地。

  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南夷为牂柯郡”,将势力伸入“勐达光”(哀牢国)属地设西随县;

  今金平县境属牂柯郡西随县。

  公元225年,蜀汉将西随县划属兴古郡; 今金平县境属兴古郡西随县。

  公元420年,东晋灭亡,之后的宋(南朝)、齐(南朝)、梁(南朝)等中国内地王朝逐步退出云南高原,陈(南朝)代梁(南朝)后,中国内地王朝彻底放弃云南高原; 今金平县境成为傣族土目自治领地。

  南诏国时属通海都督府辖地。

  大理国时属秀山郡大甸地。

  元属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和泥路大甸地,明清属临安府建水州(县)江外十五勐十八土司地之一。改土归流以前,为建水勐拉刀土司、者米王土司、茨通坝李土司及勐丁张土司地。清雍正八年(1730)7月,临安府属迤东道;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临安府属迤南道;光绪十三年(1887)10月,临安府属临安开广道。

  民国六年(1917)改土归流,设金河行政区,辖刀、王、李三土司地;设勐丁行政区,辖勐丁张土司地,属蒙自道。民国十八年(1929)废道,金河行政区及勐丁行政区直属于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改为金河设治局及平河设治局。民国二十三年(1934)9月1日(1936年7月批准),将两设治局合并设立金平县,各取首字故名金平,县治设于金河。民国三十一年(1942),属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民国三十七年(1948),属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

  1950年属蒙自专区。1954年1月,设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地级),金平县划入红河哈尼族自治区。1957年11月18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正式成立,金平县划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85年6月11日,撤销金平县,成立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2月7日自治县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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