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政法(2019)4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19)1号)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红河州蒙自市芷村镇白得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经现场调查,白得龙潭保护区按地下水岩溶裂隙网络型划分方法划分保护区,白得龙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划分0.4311km2,其中一级保护区为0.0095km2,二级保护区为0.4216km2。 蒙自市芷村镇白得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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