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花园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公示

2020-09-01 08:00:00 来源: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政法(20194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191号)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红河州蒙自市老寨苗族乡花园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经现场调查,花园箐水库保护区按小型水库划分方法划分保护区,花园箐水库保护区共划分1.2281km2,一级保护区为0.3403km2(其中水域为0.0256km2,陆域为0.3147km2),二级保护区为0.8878km2

 
蒙自市老寨苗族乡花园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表

序号

饮用水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

类型

水环境功能类别

指标名称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1

红河州

蒙自市

花园箐水库

湖库

面积(km2)

0.0256

0.3147

0.8878

保护区

范围

多年平均水位2137m以下的全部水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2000米内的汇水区

联系电话:0873-3807083(张工)

电子邮箱:1491301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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