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发放职业津贴的公示

2020-12-31 08:00:00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盱发〔2018〕32号)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盱办发〔2018〕123号)文件规定,对在城乡社区工作人员中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其中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给予100元/月津贴补助,获得社会工作师给予300元/月津贴补助。由经所在村(居)公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上报、县民政局班子会研究,现将拟发放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4日,5天。如有异议,欢迎致电:盱眙县民政局80911161。公示对象如下:

关于拟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发放职业津贴的公示.png

盱眙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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