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县规模猪场恢复生产,完成生猪生产任务,保障市场猪肉供应,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湘农联【2020】19号)<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规模猪场恢复生产奖补工作的通知》,特制定《2020年溆浦县规模猪场恢复生产奖补核定方案》对新增新建、改扩建年出栏万头猪和从省外引入原种猪的进行奖补。 一 申报条件 (一)新增万头猪场奖补条件 1 规模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办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公安部门提供的无违纪、违法和犯罪记录。 3 栏舍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增0.5万平方米以上,存栏量0.6万头以上。 4 未列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5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验收合格。 6 规模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外省引进原种猪奖补条件 1 规模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办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营业执照。 3公安部门提供的无违纪、违法和犯罪记录。 4 外省种猪企业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 引进种猪的发票。 6 引进种猪的系谱档案。 7 规模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8 跨省引进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 9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 奖补期限和范围 1 新增万头猪场奖补。2020年8月15日,摸底上报怀化市农业农村局的《新增万头以上产能猪场建设情况摸底表》为入围名单。 2 外省引进原种猪奖补。2020年8月15日,摸底上报怀化市农业农村局的《溆浦县从国外和省外引进原种猪情况摸底表》为入围名单。2020年8月15日前外省引进原种猪列入奖补范围。引种时间以动物检疫票为准。 三 奖补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总额78万元,安排如下: 1 万头猪场奖补48万元,符合条件的猪场平均分配。 2 外省引进原种猪奖补30万元,每引进1头奖补1000元,单个场奖补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 申报材料 2020年《溆浦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表》,见附件1。 五 申报流程。 1规模猪场自主申报。规模场填报《2020年溆浦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表》或《2020年溆浦县规模养殖场外省引进原种猪财政补助申报表》,并准备“新增万头猪场奖补条件”或“外省引进原种猪奖补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上交给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现场验收核定。根据规模场填报的《2020年溆浦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表》或《2020年溆浦县规模养殖场外省引进原种猪财政补助申报表》,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县财政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进村入场对新增产能或外省引进原种猪数量现场核实,并签字,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3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审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对规模场填报,经现场验收的《2020年溆浦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表》或《2020年溆浦县规模养殖场外省引进原种猪财政补助申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字盖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公章。 4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经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审核合格的新增万头猪场产能奖补资金发放表和外省引进原种猪奖补资金发放表上交县政府领导审批。 5 公开公示。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将《2020年溆浦县规模猪场恢复生产奖补核定方案》和经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的新增万头猪场产能奖补资金发放表和外省引进原种猪奖补资金发放表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天。 6 资金发放。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根据县政府领导审批的新增万头猪场产能奖补资金发放表和外省引进原种猪奖补资金发放表和网上公示情况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奖补资金到规模养场。 《2020年溆浦县规模猪场恢复生产奖补核定方案》由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年溆浦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申报表》 2 《2020年溆浦县规模养殖场外省引进原种猪财政补助申报表》 3 《2020年溆浦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核定表》 附件1 2020年溆浦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申报表
附件2 2020年溆浦县规模养殖场外省引进原种猪财政补助申报表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