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精神,通过系统核验、与本人当面确认等形式,经社区、乡镇(街道)初审,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现对刘义荣等1名同志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大通区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4—2519355。 附件:2021年大通区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示(第一批) 大通区人社局 2021年3月31日 |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精神,通过系统核验、与本人当面确认等形式,经社区、乡镇(街道)初审,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现对刘义荣等1名同志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大通区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4—2519355。 附件:2021年大通区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示(第一批) 大通区人社局 202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