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物资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参数要求、数量等情况详见附表。 规格、型号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1、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 2、本项目为2个包,总预算价为171730元人民币;第一包预算价为113730元人民币;第一包预算价为58000元人民币;供应商需对2个包分别报出总价和单价;投标报价总价超过预算价或单价高于同期同类相同参数产品市场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相关要求 (一)送货 货物由中标供应商直接送达我中心。由中心使用科室及仓储和财务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破损或不符合要求的物品退回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价 (一)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2日10时00分; (二)报名方式:寄送报名报价材料; (三)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10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运输和交付后质保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营业资格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现场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运输交付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7、未参与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本中心采购“黑名单”。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报价函; 4、采购技术参数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质保承诺、产品证书等;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中心相关职能科室及其中心领导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货物送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全部货款。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价材料邮寄及货物送达地址:寿县西门外工业园区定湖路 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江波 王海燕 联系电话:0554-4122120
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0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