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来了!

2021-01-06 08:00:00 来源:武穴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分两批次推行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我省自2021年1月21日起新办纳税人可以开具电子专票,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简介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电子专票”)是将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电子化改造,实现线上领用、开具、交付、勾选、抵扣功能,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发票样式更简洁。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二是领用方式更快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三是远程交付更便利。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四是财务管理更高效。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五是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可以大幅降低以前纸质专票人工管理的成本,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专票电子化有关公告解读及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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