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单位,省州驻县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章已刻制就绪,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废止印章式样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启用、废止印章式样
启用法人章 废止法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