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将至,为有效落实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承担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主体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障群众殡葬服务和清明祭扫需求。
二、坚持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原则,各乡镇、各公墓管理单位要加强摸排,与丧属沟通,劝导外出人员、外地丧属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追思活动。
三、暂停举行各类宗族性、聚集性的祭扫活动。
四、各乡镇及公墓管理单位要严格管控,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实施错峰祭扫,做好“安康码”查验、测体温、限人流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强化文明祭祀理念,提倡鲜花祭祀,不烧纸燃炮,杜绝野外非法用火。
六、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服从防疫管控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黄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撰稿人:李若安 审核人:吴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