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社春宅

2020-08-26 10:38:41 来源:博雅文化旅游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叶社春宅

  
叶社春宅为黟县文物保护单位。
  叶社春宅位于黟县碧阳镇古城区泮邻街038号,时代为清末。

  叶社春宅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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