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红十字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接受捐赠情况公告(五)

2020-04-06 22:38:03 来源:龙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龙港区红十字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接受捐赠情况公告(五)

截至2020年3月12日,龙港区红十字会累计接受社会捐款1945364.9元,接受物资价值232012元,累计接受款物合计2177376.9元。

  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2日,龙港区红十字会接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6333.9元捐款。明细如下:


日期

捐赠单位(个人)

金额(元)

接收

方式

3月3日

李会芝

200

转账

3月5日

连湾街道帝泊印象社区居民

3613.9

现金

3月6日

钟思潼

100

现金

3月6日

崔香玲

520

转账

3月7日

刘凡

300

转账

3月8日

马洪超

3000

转账

3月9日

曹艳萍

100

转账

3月9日

李彦华

100

转账

3月9日

孟庆青

100

转账

3月9日

赵维友

500

转账

3月10日

北港街道各村村民

7500

现金

3月11日

孙诗瑶

100

转账

3月12日

邓漪波

100

转账

3月12日

轩辕依诺

100

转账


  说明:以上捐款将全部转交龙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银行捐款募捐账号

  户名:葫芦岛市龙港区红十字会

  账号:07150230092640054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港支行

  手机扫码捐款

    

  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采购防控疫情急需物资;慰问一线医护人员;公共卫生。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通过扫码捐款若需要开具捐赠收据请备注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于捐款成功后及时与我们联系,未单独开具捐赠收据的款项我们将汇总统一开具捐赠收据。

  4、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龙港区红十字会地址:龙港区锦葫路76号龙港区政府3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9-3055788

  联系人:苏英君15142878868李婷婷13842984200

  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冠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龙港区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捐款捐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捐款捐物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保证所有捐赠款物由葫芦岛市龙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确保社会捐赠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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