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清雍正九年七月己丑(1731年8月30日)置鹤山县,因县城北有山形似鹤而得名。在1958年,高明、鹤山两县曾合并为高鹤县,两县法院合并为高鹤县人民法院。198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高鹤县,恢复高明和鹤山两县。1993年撤县建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