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根据《温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与运行监督暂行办法》(温政办〔2016〕61号)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 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4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13项,此次调整后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461项。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