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湖市2020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洪卫通知〔2020〕38号)及《洪湖市2020年度面向疫情防控一线临聘医护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洪人社发〔2020〕29号)的要求,我市2020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程序,确定了84名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3月31日—4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6—2216865)、洪湖市卫健局人事股(0716—2202927)反映。对经查证确有问题不宜聘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机构对反映人的相关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31日 |